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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工业:中铁工业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600528CRHIC(600528)2023-10-30 10:1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中铁高新工业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中铁高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会在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前向独立董事提 供了本次董事会的相关资料。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就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与铁科英迈、川 藏铁路创新中心公司设立合资公司的议案》进行了认真的审阅和 充分的论证,基于独立判断,现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独立董事签字: 陈基华 王富章 P 2 48 傅继军 公司拟与北京铁科英迈技术有限公司、川藏铁路技术创新中 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川藏铁路创新中心)成立合资公司。由于 川藏铁路创新中心为公司关联方,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与川藏铁路创新中心等以现金出资成立合资公司,该项 关联交易公开、公平、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 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造成影响。 我们同意将《关于公司与铁科英迈、川藏铁路创新中心公司 设立合资公司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 议。 (本页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