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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建集团:华建集团独立董事关于十一届五次董事会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600629Arcplus(600629)2024-09-27 08:07

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议案的 独立意见(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我们作为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 董事会的独立董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 及规范性文件和《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相关规定。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秉持实事求是的 原则,对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的"美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延期完成重新论证并继续暂缓实施的议案",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 议。基于独立判断立场. 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杨德红 V (0) (本页无正文,为《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 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的签字页) 我们认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完成重新论证并继续暂缓实施 是公司根据慕投项目的实际实施情况及公司经营需要做出的谨慎决定, 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 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项目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