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投控股:上海城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上海城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董事会决策功能,确保董事会对高级管理 人员的有效监督,提高上海城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治理水平,健全公司内部控制体系,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 会负责,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审计委员会委员须保证足够的 时间和精力履行委员会的工作职责,勤勉尽责,切实有效地 监督公司的外部审计,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促进公司建 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 第三条 公司须为审计委员会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公司 审计部对审计委员会负责,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 次,每一年度结束后向审计委员会提交内部审计工作报告, 并承担审计委员会的工作联络、会议组织、材料准备和档案 管理等日常工作。审计委员会履行职责时,公司管理层及相 - 1 - 关部门须给予配合。 第二章 审计委员会的人员组成 第四条 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