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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投能源:川投能源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600674SCTE(600674)2023-10-17 11:41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2023 年 10 月修订,已经 11 届 22 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尚 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本公司"和"公司")股东大会的议事方式和 决策程序,促使股东和股东大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股 东大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公司法》、《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本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 订本规则。 第二章 股东大会的议事范围 第二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相应职 权,议事范围如下: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 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 1 (十二)审议批准以下交易(提供担保、受赠现金资产、 单纯减免上市公司义务的债务除外)事项: 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 以高者为准)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50%以上; 2.交易的成交金额(包括承担的债务和费用)占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