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投能源: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十一届二十二次董事会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十一届二十二次董事会 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作为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我们根据《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 等规定,对公司在十一届二十二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议案发表如 下独立意见: 一、 关于对修订《公司章程》进行审议的提案报告; 我们认为《公司章程》的修订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相关条款,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决 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关于审议授权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的提案报告;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在确保不影响募集 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继续使用暂时闲置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 本,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 正常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 全体股东的利益。综上所述,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继续对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和表决 公司召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