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投发展:京投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及核销管理制度
京投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及核销管理制度 (2024 年 7 月修订) 1.目的 为加强京投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各项资产管理,合 理确定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及核销管理,有效防范化解资产损失风险,使相 应的会计报表更能全面、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根据财政部颁布 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证监会等相关文件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建 立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股份公司及下属各分子公司。 3.术语和定义 3.1 本制度所提的各项资产是指以摊余成本后续计量的金融资产(包括应收 票据、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租赁应收款、委托贷款、债权投资)、合同资产、 存货、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性房地产(成本计量模式)、持有待售资产、固定资 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使用权资产、商誉、预付款项等。资产减值准备分别 为信用减值损失准备、资产减值损失准备两类。具体内容如下:应收票据及应收 账款信用损失准备、其他应收款信用损失准备、合同资产信用损失准备、租赁应 收款信用损失准备、其他资产信用损失准备、债权投资减值准备、委托贷款损失 准备、存货跌价准备、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投资性房地产减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