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软集团:东软集团监事会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公司监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 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东软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 和《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本 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安排等相关事项进行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 下: 1、公司本次授予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名单与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 的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规定的激励对象相符。 2、截至本激励计划的授权日,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中不包括公司的 独立董事、监事,也不包括持股 5%以上的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 母、子女。 经核查,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不存在下列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