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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软集团:东软集团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
600718NeuSoft(600718)2024-04-23 12:32

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4 年 4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策的 科学性,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设立战略决策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等 4 个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在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 定的范围内履行职责。 第二章 战略决策委员会 第一节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决策委员会由 3-7 名董事组成。 第四条 战略决策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1/2 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1/3 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决策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 第六条 战略决策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 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 据上述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