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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软集团:关于东软集团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600718NeuSoft(600718)2024-06-17 08:31

北京市海间律师事务所 关于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 法律意见书 District Beijing 100020 China JING | 上海 SHANGHAI | 深圳 SHENZHEN | 香港 HONG KONG | 成都 CHENGDU | 海口 HAIKOU 本所律师依据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现行有效的相关法律及对相关法律的理 解,并基于对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存在的事实及对有关事实的了解发表法律意 见。 致: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海间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是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以下简 称"中国")法律执业资格的律师事务所。本所接受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或"东软集团")的委托,担任东软集团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以下简称"股权激励计划")的专项法律顾问,就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限制 性股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回购注销")的相关事宜,出 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东 软集团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