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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成大: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600739LNCD(600739)2024-04-26 11:21

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 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保障公司独立董事依法独立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并 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 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的义务,按照相关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 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独立董 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 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影响。 第四条 独立董事最多在 3 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并确保有足够的 时间和精力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成员中至少包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