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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成大:辽宁恒信律师事务所关于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600739LNCD(600739)2024-08-23 09:39

致: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 辽宁恒信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张贞东律师、翟春雪律师(以下简称"本所律师") 出席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并对本次股东 会的合法性进行见证。 法律意见书 辽宁恒信律师事务所 关于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 法律意见书 1. 公司现行的《公司章程》; 2. 公司于2024年8月2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的《董 事会决议》; 3. 公司于2024年8月3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辽宁成大股份 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司于2024年8月8 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与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4. 公司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目的股东名册、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的到会登 记记录及凭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