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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好集团:友好集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24年8月修订)
600778Youhao Group(600778)2024-08-14 11:11

(2024 年 8 月修订) 新疆友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新疆友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 大会议事效率,规范股东大会会议议事程序,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保证股 东大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 下简称《大会规则》)、《新疆友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特制定本议事规则。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大会。公司全体董事应 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大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决策机构,依据《公司法》、《大会规则》、 《公司章程》的规定对重大事项进行决策。股东大会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选举和更换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二)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三)审议批准监事会报告; (四)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五)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六)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