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能置业:京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2024 年 4 月 26 日 1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 范运作》相关规定,京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 2023 年度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 具如下专项意见。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在任独立董事 3 人,分别为朱 莲美女士、刘大成先生、陈行先生。经核查独立董事的任职经历、 兼职情况及其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 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 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中对独 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在任独立董事均严格遵守法律法规, 忠实守信、勤勉履责,始终保持高度独立性,有效履行独立董事 职责,为公司决策提供了客观、公正、独立的专业意见。 京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京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