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里股份:万里股份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二章 董事会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的决策机构,由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对股东大会 负责。 重庆万里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4 年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董事会的运作,以确保董事会的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 根据《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一人,独立 董事三人。 第三章 董事会议事内容 第四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负责召集股东大会,并向大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回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和解散方案; (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的风险投资、资产抵押及其他担保事 项; (九)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十)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 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