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投电力:国投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对国投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独立意见
国投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对国投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 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国投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核查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审议的《关于对国投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所述的 事项准备的相关说明和其他相关文件后,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国投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作为非银行金融机 构,其业务范围、业务内容和流程、内部的风险控制制度等受到 监管部门的严格监管,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公司对办理存贷款业务的风险进行了充分、客观的评估,财 务公司具有合法有效的《金融许可证》《营业执照》等证件资料, 建立了较为完整、合理、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财务公司严格按 照《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经营,各项监管指标均符合该 办法规定,公司与财务公司之间开展存贷款金融服务业务的风险 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同意该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本页无正文,为《国投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