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投电力:国投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环境、社会与治理委员会工作细则
国投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环境、社会与治理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探索建立健全环境、社会 与治理(以下简称 ESG)体系,进一步完善 ESG 工作机制,提升 ESG 绩效,推动国投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ESG 专业治理能力、风险管理能力不断提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 会设立环境、社会与治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ESG 委员会),并制 订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ESG 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 负责,向董事会报告工作,主要负责对公司可持续发展战略、ESG 相关事宜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ESG 委员会由至少五名董事组成,其中至少包括一 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ESG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 上从董事会成员中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 1 - 第五条 ESG 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 负责召集并主持委员会工作。 第六条 ESG 委员会任期与本届董事会的任期一致,委员任 期届满,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