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投电力:国投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京天股字(2024) 第 118 号 致:国投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国投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 于 2024 年 4 月 3 日在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南小街 147 号楼 207 会议室召开 。北京 市天元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公司聘任,指派本所律师参加本次股 东大会现场会议,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 修订 》(以下简称"《股东大 会规则》")以及《国投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 有关规定,就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现场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 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本所律师审查了《国投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 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国投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 ICOL 公司提 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国投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