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化纤:南京化纤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兰台(南京)律师事务所 关于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地址:南京市建邺区庐山路 268 号奥美大厦 1 栋 22 楼 电话:025- 8679 9777 传真:025-8679 9222 邮编:210000 北京市兰台(南京)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兰台(南京)律师事务所 关于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兰台(南京)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南京化纤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就公司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 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 范性文件以及《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出具本法律意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本所及本所经办律师依据《公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 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 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 查验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