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峡能源: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金杜律师事务所 -SONS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查了公司提供的以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社律师事务所全球服务网络 中国 香港特别行政区 新加坡 日本 澳大利亚 | 美国 | 欧洲 中东 | 南美 | 非洲 China I Hong Kong SAR I Singapore I Japan I Australia I United States I Europe I Middle East I South America I Africa 1. 经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2. 《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中国三 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3. 公司 2024 年 4 月 30 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中国三 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4. 公司 2024 年 6 月 1 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