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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汇纸业:博汇纸业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600966SDBH(600966)2023-10-11 09:26

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2023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提 高信息披露管理水平和质量,保障信息披露工作的真实、准确、完整、 及时,切实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信息披露事务 管理》《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和 《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 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以下人员和机构: (一)公司董事和董事会; (二)公司监事和监事会; (三)公司董事会秘书和董事会办公室; (四)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五)公司总部各部门、各基地以及各子公司、分公司的负责人; (六)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