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汇纸业:博汇纸业总经理工作细则
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3 年 12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总经理的职务行为,保证公司总经理依法行使职权,履行职责,承担 义务,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对公司总经理和副总经理的任免、职责权限及总 经理办公会议进行明确。 第二章 任免 第三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人,副总经理若干名,负责公司的日常 生产经营管理。 第四条 总经理、副总经理变动由董事会审议后通过。 经董事会同意,董事可受聘兼任总经理、副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 管理人员,但兼任总经理、副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 事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在公司控股股东单位担任除董 事、监事以外其他行政职务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 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五条 总经理、副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以连任。 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