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汇纸业:博汇纸业监事会议事规则
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2023 年 12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监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促使监事和监事会有效地履行监督职 责,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山东 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 定本规则。 第二条 监事会依法行使公司监督权,保障股东权益、公司利益 和员工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第三条 监事会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忠实 履行监督职责。 第四条 监事依法行使监督权的活动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 人不得干涉。 第五条 董事会办公室处理监事会日常事务。 第二章 监事会的组成和职权 第六条 公司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设监事会主席一名,职工 代表监事比例不得低于 1/3。 监事会是公司依法设立的监督机构,对股东大会负责并报告工 作。 第七条 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第 1 页 共 8 页 (一)应当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定期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