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汇纸业:博汇纸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3 年 12 月修订)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 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主要负 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和 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支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及由总经理提请董事会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两名。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提名委员会提名,并由董事会 选举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 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