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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创电子:四创电子长期股权激励计划暨首期实施方案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之法律意见书
600990Sun Create(600990)2023-08-14 10:06

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 关于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长期股权激励计划暨首期实施方案 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 之 法律意见书 地址:中国合肥滩溪路 278 号财富广场 B 座东 16 楼 传真:(0551)62620450 电话: (0551) 62642792 法律意见书 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 关于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长期股权激励计划暨首期实施方案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 票之法律意见书 致: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 下 简称"《管理办法》")《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 (以下简称"《试行办法》")《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工作指引》 (以下简称"《工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四创电子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所接受四创电子股 份有公司(以下简称"四创电子"或"公司")的委托,作为四创电子长期股权 激励计划暨首期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专项法律顾问,指派本 所马慧、孔洋洋律师(以下简称"本所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