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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控煤业:山西华炬律师事务所关于晋控煤业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601001DTCIC(601001)2024-07-05 10:45

法律意见书 山西华炬律师事务所 关于晋能控股山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 法律意见书 华律字(2024)0703-66 号 致:晋能控股山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山西华炬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晋能控股山西煤业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专项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 年修订)》(以下简称《股 东大会规则》)以及现行有效的《晋能控股山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指派安燕晨、王宇飞律师出席公司 2024 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并就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宜进行 见证,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审查了公司提供的与本次股东大会有关的文件,核验了出席会议人 员的资格,并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全过程。 1 法律意见书 发表意见。 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 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 发生或者存在的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