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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成渝:四川成渝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601107Sichuan Express(601107)2023-12-28 09:32

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本实施细则于二○一二年三月二十八日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于二○一三年十二月二十四日由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第一次修订, 于二○二三年十二月二十八日由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第二次修订) 第三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经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 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及由总经理提请董事会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至七名董事组成,独立非执行董事占多数。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非执行董事或者全体 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1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非执行董事担任,负责主持提 名委员会和召集人的工作;主任委员由提名委员会委员中选出,并报请董事会批 准产生。 第七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董事职务则自动失去委员资格。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领导人员的产 生,优化本公司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