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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江交通:龙江交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601188HTDC(601188)2024-03-29 10:27

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 计,确保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提高公司内部控制能力,健全 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黑龙江交通 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 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订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 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以及本工 作细则的规定独立履行职权,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并对董事会负 责,不受公司任何其他部门和个人的干预。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 1 - 应超过半数。委员中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 并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成员 应当为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