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核建:中国核建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公司聘任总会计师的提名、审议等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 有关规定,赵晨曦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条件,满足 所任岗位的职责要求,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专业素质、能力和职业操守, 同意《关于聘任总会计师的议案》。 (以下无正文,为签署页) (本页无正文,为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 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董事签字:吴万良 2023年12月4日 (本页无正文,为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 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 董事签字:马朝松 2023 年 12 月 4 日 (本页无正文,为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 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董事签字: 姚辉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作为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