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核建:中国核建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2023年修订版)
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幕信息 管理,做好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开原则,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 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信息披露事 务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及《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信息 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是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登记的管理机构,董事长为主要负 责人,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真实、准确和完整。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和报送事宜,证券事务代表有义务协助董事会秘书做 好内幕信息保密工作。 公司监事会应对本制度实施情况进行监督。 第三条 由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和董事会办公室统一负责对证券监管 机构、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等机构及股东的接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