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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汽集团: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之相关人员买卖股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关于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 之相关人员买卖股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致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或"金杜")接受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汽集团"或"上市公司")的委托,担任海汽集团发行股份 及支付现金购买海南省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曾用名"海南省旅游投资发展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交易对方"或"海南旅投")所持海南旅投免税品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目标公司"或"海旅免税")的 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 易")的专项法律顾问,就本次交易自查期间内相关人员买卖海汽集团股票情况, 出具本专项核查意见。 2024 年 3 月 5 日,本所就本次交易出具了《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海南 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 易之法律意见书》(以下简称《法律意见书》)。 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开 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监管 规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