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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仪股份:川仪股份监事会议事规则(2023年11月草案)
603100CCA(603100)2023-11-22 10:43

第一条 为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股东、 债权人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监事会的组织和行为,确保公司监事会能够依法 独立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监事会向股东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运用法定职权并结合公司 实际,对公司财务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等事项进 行监督,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三条 监事会应严格遵守《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关于监事会的 各项规定,忠实履行监督职责。 第四条 监事会及其成员接受公司股东大会的监督、指导。 第二章 监事 第五条 监事任职资格 (一)下列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监事: 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草案) 监事候选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应当披露该候选人具体情形、拟 聘请该候选人的原因以及是否影响公司规范运作: a、最近 36 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b、最近 36 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 3 次以上通报批评; c、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