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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仪股份:川仪股份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书面审核意见
603100CCA(603100)2024-03-13 11:34

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书面 审核意见 4、公司最近五个会计年度内未通过配股、增发、可转换公司债券等《发 行注册管理办法》规定的证券品种募集资金,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距今 已超过五个完整的会计年度,因此公司本次发行股票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 用情况报告,也无需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6、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 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 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 号)和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 下简称"《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重 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监事会在全 面了解和审核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相关 文件后,发表书面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发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