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目湖:江苏天目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2023年10月修订)
江苏天目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制度 江苏天目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制度 江苏天目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江苏天目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 或"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运作,充分发挥公司独立董事作用,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下简 称"《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江苏天目湖旅游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 并与本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厉害关系,或者可能影 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 等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第四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上海证券 交易所(以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