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目湖:江苏天目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0月修订)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研究、审查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 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由董事会决定。 江苏天目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天目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高级管理 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江苏天目湖旅游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并制定本细则。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上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