迎驾贡酒:迎驾贡酒独立董事制度(2024年修订版)
安徽迎驾贡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 安徽迎驾贡酒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制度 (2024 年修订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安徽迎驾贡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 下简称《规范运作》)《公司章程》规定,规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 与其所受聘的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 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不得再被提名为本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 第五条 公司设 3 名独立董事,其中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 士。 前款所称会计专业人士应当具备较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 验,并至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 (二)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 及以上职称或者博士学位; (三)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 管理等专业岗位有 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