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迎驾贡酒: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安徽迎驾贡酒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关于安徽迎驾贡酒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京天股字(2024)第 221 号 致:安徽迎驾贡酒股份有限公司 安徽迎驾贡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 简称"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于 2024 年 5 月 17 日 14 点 30 分在安徽省霍山县佛子岭镇迎驾山庄会议室召开。北京市天 元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公司聘任,指派本所律师参加本次股东大 会现场会议,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安 徽迎驾贡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就本次股 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现场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 及表决结果等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本所律师审查了《安徽迎驾贡酒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 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安徽迎驾贡酒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 议公告》《安徽迎驾贡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3 年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