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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柯云峰、柯国强、梁润世采取监管谈话措施的决定〔2024〕29号
603233DSL(603233)2024-04-12 05:20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 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第二款第(十八)项的规定。 〔2024〕29 号 关于对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柯云峰、 柯国强、梁润世采取监管谈话措施的决定 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柯云峰、柯国强、梁润世: 经查,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参林或 公司)存在以下违规情形: 你公司全资子公司茂名大参林连锁药店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茂名子公司)和实际控制人之一、时任董事柯金龙于 2023 年 8 月至 11 月期间分别收到有权机关下发的《立案通知书》 《拘留通知书》《起诉书》,茂名子公司和柯金龙因涉嫌单位 行贿罪被依法立案和提起公诉,柯金龙被采取刑事拘留措施。 你公司在收到上述司法文书后未及时披露,且部分临时公告中 的相关信息披露不准确。上述情形不符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82 号)第三条第一款、第二十二条 1 3 你公司董事长柯云峰、总经理柯国强、董事会秘书梁润世 对上述违规情况负有主要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82 号)第五十二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公司、柯云峰、柯国强、 梁润世采取监管谈话的行政监管措施。现要求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