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参林:关于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差异化权益分派之专项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金杜(广州)律师事务所 致: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金杜(广州)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受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 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以下简称《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以下简称《监管指引第 7 号》)、《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为本法律意见书之目的, 不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和中 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地区)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大 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就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所涉及的差异 化权益分派(以下简称本次差异化权益分派)相关事项,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 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法律意见书的出具已得到公司如下保证: 1.公司向本所提供的所有文件资料及所作出的所有陈述和说明均是真实、 准确、完整和有效的,且一切足以影响本法律意见书的事实和文件均已向本所 披露,而无任何隐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