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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光股份: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2月修订)
603282Agt(603282)2023-12-07 07:46

浙江亚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3 年 12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内部监督与风险控制,强化浙江亚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营层的 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浙江亚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特设立审计委员会,并制订 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 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 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以下简称"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三 分之一以上全体董事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委员选举由全体董事的过 半数通过。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