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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光股份: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2月修订)
603282Agt(603282)2023-12-07 07:44

浙江亚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3 年 12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七条 提名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第一条 为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浙江亚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浙江亚光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特设立提 名委员会,并制订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 审核等。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由独立董事 担任召集人。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以下简称"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三 分之一以上全体董事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 会工作。主任委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