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亚光股份: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2月修订)
603282Agt(603282)2023-12-07 07:44

浙江亚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3 年 12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一条 为适应浙江亚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 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 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浙江亚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它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特设立战略委员会,并 制订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 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由董事长及两名董事组成,并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董事 长担任。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以下简称"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三 分之一以上全体董事提名,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 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则其委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