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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光股份: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2月修订)
603282Agt(603282)2023-12-07 07:44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3 年 12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和健全浙江亚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及高 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浙江亚光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 特设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订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 策与方案。 第三条 本工作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 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及董事会认定的其他高 级管理人员。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由独 立董事担任召集人。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以下简称"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 或者三分之一以上全体董事提名,并由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