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光股份: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履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2)成立日期:2012 年 2 月 9 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 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浙江亚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 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浙江亚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所")作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 制审计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会计师 事务所选聘制度》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 作》等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有关 规定,现将公司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对其 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1、资质条件 (1)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三、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 范,结合公司 2023 年年报工作安排,大华所对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 控制的有效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