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梦百合: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稿)
603313Healthcare (603313)2023-10-27 09:19

梦百合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修订稿) 第一条 宗旨 为进一步规范梦百合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议 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 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以及《梦百合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 公司依法设立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行使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 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赋予的职权。 公司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包括审计委员会、战略与决策委员会、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公司董事会也可以根据需要另设其他委员会或者调整 现有委员会。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依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 责。 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的成员应当为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