梦百合: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修订稿)
梦百合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梦百合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他信息披 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梦百合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股票上市规则》在本制度中作出的相应规定, 在相关规范作出修改时,本制度中依据该等规范所作出的规定将自动按照修改后的相关 规范执行。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 影响而投资者尚未得知的重大信息以及证券监管部门要求披露的信息;本制度所称"披 露"是指在规定的时间内、在规定的媒体上、以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布前述的信息, 并按规定报送证券监管部门。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