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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华达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陈先宏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
603358Huada(603358)2023-11-09 09:21

1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上证公监函〔2023〕0235 号 关于对华达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时任 董事陈先宏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 当事人: 陈先宏,华达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 经查明,根据华达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25 日、2023 年 9 月 16 日、2023 年 9 月 21 日披露的董 事会决议公告,公司时任董事陈先宏未出席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 次、第八次及第九次会议,也未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会议。 公司时任董事陈先宏未能勤勉尽责,多次未出席董事会且未委 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未尽到作为董事的法定职责。其上述行为违 反了《公司法》第一百一十二条、《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 4.3.1 条、第 4.3.5 条,《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第 3.1.1 条、 第 3.1.6 条、第 3.3.2 条等有关规定以及其在《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声明及承诺书》中作出的承诺。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13.2.2 条 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