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鹏科技: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关于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的回复
关 于 《 关 于 展 鹏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23 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工 作 函 》 的 回 复 天 职 业 字 [2024]6314-5 号 日 录 回复 -- -1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关于《关于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 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的回复 天职业字[2024]6314-5 号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或"展鹏科技")的2023年度年审会计师,对贵所下发的《关于 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上证公函 [2024]0351 号)(以下简称"工作函")提及的需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的事项进 行了核查,现对《工作函》中提及的事项回复如下: 一. 关于首发募投项目。 报告期内,公司将全部 2017年首发募投项目进行结项或者终止并将剩余 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其中,电梯一体化控制系统项目、技术研发中心 升级项目、营销服务网络升级项目实际投入金额分别仅 49.15 万元、313.01 万 元、48.18 万元,投资进度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