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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鹏科技: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前12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说明

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前 12 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说明 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 方式收购贾磊、邢台领擎软件开发中心(普通合伙)、邢台雅惠商贸中心(有限 合伙)、北京云上智飞科技有限公司、诸暨科实华盈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郝利辉、邢台领诺软件开发中心(有限合伙)、梁智勇、珠海力高贰号股权 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龚锐、嘉兴光煜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缪也霖、杭州科实股权投资有限公司、珠海富昆坦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合 计持有的北京领为军融科技有限公司 100%股权,并拟向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 企业青岛硅谷天堂恒盈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 简称"本次交易")。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重组管理办法》")规定: "上市公司在十二个月内连续对同一或者相关资产进行购买、出售的,以其累计 数分别计算相应数额。已按照本办法的规定编制并披露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的资 产交易行为,无须纳入累计计算的范围。中国证监会对本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规 定的重大资产重组的累计期限和范围另有规定的,从其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