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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鹏科技: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相关问题的核查意见

问题 1.关于首发募投项目。报告期内,公司将全部 2017 年首发募投项目 进行结项或者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其中,电梯一体化控 制系统项目、技术研发中心升级项目、营销服务网络升级项目实际投入金额分 别仅 49.15 万元、313.01 万元、48.18 万元,投资进度分别为 1.12%、6.52%、 1.08%。本次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公司实际补充流动资金占首发募集资金总额 比例超过 70%。 请公司:(1)以表格形式列示公司上市以来,报告期内终止的募投项目历 年的进展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投入金额、建设进度、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等;(2)结合问题(1)以及募投项目资金使用安排、项目建设进度、项目实 际实施情况等,说明首发募投项目经变更和多次延期后,至项目终止时仍然进 展缓慢的具体原因,并进一步说明前期项目论证是否充分,相关决策是否审慎, 是否对可能面临的风险进行了全面评估,公司是否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 监管工作函》相关问题的核查意见 上海证券交易所: 贵所出具的《关于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