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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联股份: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次全资子公司向无锡鸿鹄壹号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追加投 资暨关联交易,已经过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决策程 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所形成决议合法有效;本次追 加投资事项,是基于公司未来发展战略的需要,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有 利于推动公司以"平台、科技、数据"为核心的产业互联网发展战略,与资本经 营结合,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盈利能力;本次投资金额规模较小,不影响公 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也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本次关联交易是各合作 方经友好协商,遵循自愿、公平合理的原则进行,不存在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情 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作为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国 联股份")的独立董事,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 ...